《科创板日报》11 日讯,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半导体产品 " 原产地 " 认定规则的紧急通知。通知指出,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," 集成电路 " 原产地按照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认定,即流片地认定为原产地。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建议:" 集成电路 " 无论已封装或未封装,进口报关时的原产地以 " 晶圆流片工厂 " 所在地为准进行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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